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我使馆提示在韩公民留意
时间:2025-11-09 13:04:36 来源:何乐不为网

9月1日,韩国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布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型器具的新增携带凶器安全提示。全文如下:
今年,公共馆提公民韩国国会修订《刑法》,罪使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示韩根据新规,留意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韩国购买后携带等),新增携带凶器在道路、公共馆提公民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罪使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示韩,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留意新法实施以来,韩国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新增携带凶器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公共馆提公民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相关内容
- ·梅州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 ·引江济淮工程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 ·省属企业前5月招引项目投资额逾400亿元
-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汕梅高速改扩建梅州段涉输油管道迁改完成第二处动火作业
- ·安徽:下好未来产业“先手棋”
- ·上线智能新平台 财政惠企添活力
- ·稳增长促发展 开足马力赶订单!
- ·梅州结束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 ·圈粉“Z世代”,溜溜梅·梅冻成零食种草热门选择
- ·全椒大墅镇:一刻钟医保服务 群众满意又舒心
- ·安徽将启动“惠民菜篮子”
- ·青岛大学教授倪延朋走进广东宇星阻燃新材有限公司
- ·第七届徽商奥斯卡全球年度盛典合肥启动
- ·家电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 ·我省前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7%
最新内容
推荐内容
